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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在剧组整整呆了三个月,这其间新闻里到处都有顾筱云的消息,谢平之又给她录了一支歌,叫做“晨曦”,十分地红,有一天我听见米易都在哼哼唧唧地唱。
原剧里,谢平之的确也给顾筱云写了这首“晨曦”,意寓她就是他的晨曦,可是是在大半部剧以后了,到这里,时间点却是不同了。
不过,我觉得感情线大致还没变。
男女猪脚在渐渐靠近彼此了,而我这个原本的恶毒女配并没有按既定路线去搅局,就像是脱离了轨道的行星,再不受制约,自由自在地遨游天际。
深得朕心。
可惜,于晴作为女二,脸色却不好了。
拍戏的最后一天,我看见她手里捏着一张报纸,发了好一会儿的呆,伸头去看,赫然是谢平之和顾筱云从录音棚里一起出来的照片,题目还是“谢平之大赞顾筱云有天分”之类的云云。
于晴着急地约了谢平之见面。
我知道的时候,她已经出发了,晚了一步,来不及阻止她了。
当天晚上,米易就跟我说,“于晴白天开车,刚出剧组不久,就出了小车祸,腿摔了,幸好剧组也杀青了,不然不知道战线得拖到多长。”
是的,这一段在电视剧里是有的。女二于晴车祸负伤,错过了扼杀男女猪脚爱情小萌芽的最佳时机。
再为于晴点一个蜡。
第二天,我买了好大一束花去医院探望她。
推开门的时候,谢平之已经在里面了。
我想再退出来都已经来不及了。
于晴躺在床上,模样照旧地波澜不惊,对我笑了一下,“你来啦。”
谢平之也看了我一眼,“好久不见。”
他身上穿着的是秀场那天的那一件米色风衣,照例立在床脚,身影修长。
我跟他们寒暄了一番,把花放进花瓶里收拾了一下,就打算脚底抹油溜了,留给他们二人世界。
“那啥,没事儿,我就先回家了啊,改天再来看你。”
谢平之却说,“正好我们顺路,我今天没开车,你送我一程吧。”
我恨我说的那一句我先回家了。
坐在保姆车上等我的米易见到谢平之,脸笑得比天上明晃晃的太阳还要灿烂。
人也干脆从前排挤到了后排。
我靠窗,谢平之在中间,米易靠门。本来后座很宽敞,我们三个人又都不胖,应该坐得很宽松,可是米易不停朝谢平之身旁挤啊挤,谢平之就退啊退。
特么我都被挤到贴窗户上了好吗。
他的左胳膊贴着我的热胳膊,暖烘烘的,身上那股好闻的味道一波又一波来,我害怕自己把持不住,赶紧给窗户开了个缝儿,透点儿新鲜空气进来。
米易又不满了,“芳芳,你开窗户干什么,把我的发型都吹乱了。”
擦,米小哥,你一头乱糟糟的卷毛有什么发型可言。
他又嘟囔了几句,我只好关了窗户,忍受着谢平之身上味道的诱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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