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徐常欢微微转动方向盘,问道:“那你怎么不把听到的话讲给刁总监听?他知道了,或许就不会和侯天来合作。”
吴征洋道:“我当天晚上就逃出来了,而且我逃出来的时候杀了个看守,也不敢再回去了。”
“你还杀过人?”徐常欢心想,“倒不能小看这小子,还敢杀人。”
只听吴征洋道:“我逃出来后,一心只想回到老爸身边,可出城的桥都给毁掉了,江水又猛,我无法渡过去,只好留在这江城市了。啊,到了,就从这道小巷子进去。”说着用手一指。
徐常欢踩下刹车踏板,见周围楼房低矮,是片老旧片区,吴征洋所指的巷子口一米多宽,雷鸟车根本进不去,说道:
“这就是虎泉小区的入口?没有其他路进去吗?”
吴征洋推开车门下车,说道:“另外还有三条巷子进去,不过都被车堵死了。”
徐常欢歇了火,拉上手刹跟着下车,说道:“怎么你选择住的地方,都是荒僻的片区?”
吴征洋嘻嘻一笑,说道:“荒僻的地方,丧尸和人都抓不住我。”
徐常欢“哦”了一声,说道:“防人也许有用,不过在丧尸和夜魔眼里,可不分什么荒僻地段和繁华地段,它们要去哪儿,就是神仙也猜不到的。”
吴征洋走在前面领路,徐常欢跟着他曲曲折折地走了半个小时,恍若走进了迷宫。经过的地方都是年代久远的老房子,砖墙斑驳,长满青苔。
转过一道拐角,吴征洋指着前方,说:“那就是虎泉小区了。”
眼前七八十栋六七层的私人自建楼房,密密麻麻挤在一起,楼房间间距极小,以其叫小区,还不如称呼为城中村更加贴近。
吴征洋在楼房间东一窜,西一窜,来到一栋楼前上去,爬到顶层的七楼,他推开房门,说道:“我以前就住这里。”
徐常欢走见去时,见几间屋子都是凌乱不堪,遍地的垃圾几乎无法下脚,很符合吴征洋一贯邋遢的作风,心想左叶就算曾经回来过,也绝对不会留下来的。
徐常欢推开阳台门,跨过阳台栏杆就是另一栋楼的天台,这片城中村的楼房就像是种蘑菇,你亲我偎地挤在一起。
“左叶!”
徐常欢放开喉咙大喊,同时对着天空连开三弩,左叶要是在这里绝对能听到,但弩声过后良久良久,只有一群麻雀受惊,忽高忽底的从一个天台,飞到另一个天台。
吴征洋也跟着大喊左叶姐,两人从一栋楼跳到另一栋楼,这些楼房挤在一起,楼于楼之间的差距也不过两三米,一跨就能跳过去。
两人跳过十几栋楼,见一栋楼上的南瓜藤蔓顺着天台垂了下去,枝枝蔓蔓地缠在下面窗户上,结了两个篮球大的南瓜。
吴征洋心想,这两天饼干罐头地吃得上火,正好把着两个南瓜带回去煮汤吃。
他趴在天台上,摘了一个南瓜上来,另一个南瓜伸手够不到,回头对徐常欢道:“哥,拉我一把。”
徐常欢伸手拉住他的裤腰,吴征洋把大半个身子都吊下天台,中指指尖刚刚触到南瓜叶柄,用劲一勾,抓着叶柄拿到了南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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